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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万元!成功调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授课,法庭开到家门口,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连日来,陕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01西安市临潼区法院

  

  7月18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北田村,现场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为北田村的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有序进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血醇浓度为177.91mg/100ml。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又十日,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

  庭后,法官干警向现场旁听人员以案说法,并发放宣传单。旁听群众表示:“在家门口就能参加真实的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02周至县法院

  

  “公正司法,为民解忧”。7月21日,浙江某公司西安办事处负责人为周至县法院集贤法庭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真心为企业排忧解难,成功调解要回3500万元工程款。

  2020年,该公司从陕西某建筑公司处承包了位于集贤产业园某学校的钢构工程,工程标的额1.1亿元,在前期支付4000万元工程款后,剩余尾款一直未付。双方发生纠纷后,浙江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陕西建筑公司按照合同标的额的60%支付工程款及利息450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根据浙江某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办案法官及时查封了陕西某建筑公司账户并安排开庭。审理中,陕西某建筑公司以学校整个工程未经政府部门审计、未收到工程结算书为由仅愿意给付1800万元。因双方对工程量存在争议,浙江某公司提出司法鉴定,陕西某建筑公司以坚持政府审计为依据、增加企业负担为由不同意鉴定。考虑到进行司法鉴定不仅造成案件审理期限延长,另外还会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纠纷化解,办案法官经多次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在得知双方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今后还有合作的机会可能时,加大了调解力度,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双方以3500万元达成共识并对下一步还款达成协议,目前陕西某建筑公司已将3500万元打入浙江某公司账户,某公司撤回起诉,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03蓝田县法院

  “感谢法院和法官为我申请救助,我在外地上学,前几天正期末考试来不了,之前递交申请司法救助后听说材料不齐,没想到你们联系到我老家那边收集材料,帮我家解了燃眉之急。”7月20日,一名当事人找到蓝田县法院的法官,感激地说道。

  申请人严某是白河县人,生活在单亲家庭,2021年严某的父亲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突遭意外不幸身亡,家中仅剩下刚上大学的严某和已经94岁高龄的祖母何某。

  严某和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严某和何某仅获得部分赔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严家的实际困难后,向严某告知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引导严某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严某人在外地读书也无法返回老家收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严某所在学校和何某生活的村组,核实确认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线上核实申请人相关资料,最终给予了严某和何某国家司法救助,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04白河县法院

  

  近日,白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一起赡养案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百岁老人养老问题得以圆满化解。

  夏某某出生于1919年,共生育六名子女。在其老伴去世后,几名子女就其赡养问题分歧较大,所在基层组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夏某某遂向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考虑到夏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白河县法院承办法官便上门为夏某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通过走访,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夏某某及其子女家庭情况,并叮嘱其子女在本案审结前要妥善照料夏某某生活起居。鉴于本案特殊意义,白河县法院决定在夏某某所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夏某某与其子女达成协议,在夏某某有生之年,其生活起居由长子妥善照料,其他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用200元。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7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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