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水利厅赴外省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为确保立法质量,2022年8月9日至13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与省水利厅相关领导以及立法起草组成员组成立法调研组,赴陕西、辽宁两地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兄弟省份地下水相关立法出台及实施情况、地下水利用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水热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分别与陕西省、辽宁省司法厅、水利厅进行座谈交流和深入探讨,并实地考察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渭水曲项地热水供暖回灌项目、银桥乳业集团自备井封停情况、临潼区自来水公司、彬州市下沟煤矿疏干排水情况以及辽宁省辽阳市中核辽阳水务公司、辽阳市移动公司地源热泵工程。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兄弟省份地下水管理相关工作有了深入了解,为我省相关立法提供了借鉴思路。地下水是重要的水资源,我省作为地下水超采省份,急需立法进行规制。在此次地下水立法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通过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用高质量立法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8-15/2561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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