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农政策法规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兴化法院)罪犯刘如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罪犯刘如兵,男,汉族,1971年1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本院于2024年9月27日作出(2024)苏1281刑初536号刑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罪犯刘如兵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与原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判决生效后,刘如兵以患肝硬化失代偿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现本院将罪犯刘如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523-83329671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南亭路23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7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罪犯王学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下一篇:连云港202411减刑立案公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三农政策法规网 snzcfg.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5502号-1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00号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nzcfgw@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