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农政策法规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河南同一司法鉴中心文书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指印鉴定执业类别及鉴定人执业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同一司法鉴中心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指印鉴定执业类别以及鉴定人温贵武(文书鉴定)、岳兵(痕迹鉴定、文书鉴定)、赵学民(声像资料鉴定)、叶建华(声像资料鉴定)、刘宁(声像资料鉴定)、徐明杰(法医临床鉴定)执业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661879067X,住所: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邮编:450052,法定代表人:王丽华,电话:0371-66902289。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0/12-21/2004028.html

上一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濮阳市司法局严把行政执法“五关”

下一篇: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召开“十四五” 时期法治山东建设规划纲要编制座谈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三农政策法规网 snzcfg.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5502号-1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00号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nzcfgw@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