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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公开选聘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海南省司法厅公开选聘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020年海南省司法厅公开选聘了一批备案审查专家。鉴于该批专家聘期即将届满,海南省司法厅决定选聘新一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执业律师(含公司律师)、人大机关、法院系统公开选聘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30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备案审查工作规则;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行政审判工作经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律师应当对行政管理类问题具有丰富经验,在本省连续执业5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热爱备案审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海南省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现在库备案审查专家可以继续申请。

   三、专家工作任务

     参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集中清理、理论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及相关的咨询、论证、听证等活动。聘任期间,海南省司法厅根据专家参与的工作类别、工作量等给付相应费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填写《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报名表》(从海南省司法厅网站下载),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的电子图片于2022年9月25日前发送到“lifa604@163.com”邮箱。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二)确定候选人

  海南省司法厅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界影响、职业操守、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候选人名单。被确定为专家候选人的,应当提供本单位意见。

  (三)公示

  候选人名单通过海南省司法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聘任。

  

  联系人: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353

  

                                                       

                                                     海南省司法厅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209/t20220905_326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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