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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民办实事 | 德州市鲁北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联办服务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决策部署,德州市司法局与自然资源局联合推动鲁北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开启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服务模式。

  以往群众要办理涉及不动产权的公证业务,承办公证员要专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取证。现在承办公证员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通过互查系统查询不动产权证的真伪后,可直接出证。城区群众及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鲁北公证处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系统平台即时报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此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动产登记风险,保障了登记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及合法性,同时,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服务,以数据跑腿替代群众跑路,避免群众在两个服务窗口之间来回奔波,有效简化了办事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向“便民”又迈进了一大步。

  由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合作模式在德州市公证行业属于首例,市民办理相关不动产公证业务实现了“零收费”,且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化、人性化。双方合作以来,已办理相关业务160余件,日均受理业务5件。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3/0e7eb964-66b1-4099-b080-349b1cfbcb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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