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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恋情背后裹挟着“诈骗”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案情介绍:

   2021年4月份张女士在“伊对”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位文质彬彬的男士常某某。常某某虚构有数套房产、金条、豪车、连锁餐厅等,骗取了张女士的信任。

   两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常某某以朋友着急买房、入股饭店等理由不断向张女士索要钱财共计41530元。常某某和其朋友常纪某以银行卡被封,需要往银行卡里面充钱,哄骗张女士将其名下的吉利轿车抵押,扣除抵押费用得款28000元用于网上赌博输掉。直至2021年7月份,张女士发现常某某与其他人同居,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退赔被害人张女士 41530元。责令被告人常某某、常纪某退赔被害人张女士 28000元。

   法官提醒:

   在婚恋、交友过程中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能被爱情冲昏头脑,避免最后人财两空,不要被对方花言巧语迷惑,不要轻信对方是“高富帅”、“白富美”,涉及金钱往来更要高度警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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