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农政策法规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述法+评议!烟台市首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12月11日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4名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4名市直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术平进行点评。其余22名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43名市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全体与会人员对73名述法对象进行了书面评议,会议述法情况及评议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同时,会议审议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开展述法评议是压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全面推进法治烟台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以述法评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加快建设推崇良法善治、引领保障发展、彰显公正权威、厚植法治文明、促进平安和谐的法治烟台。

  

  

  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进程回顾

  

  2月烟台市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的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

  

  6月烟台市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市。

  

  11月完成对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法及民主测评工作。

  

  12月完成对各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的审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述法评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7bb16f60-78a4-41a6-b834-24198ceeeb45.shtml

上一篇:济南:创新选聘管理机制 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下一篇:聊城:法律援助创新惠民“多维度” 跑出利民“加速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三农政策法规网 snzcfg.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5502号-1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00号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nzcfgw@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