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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在法治城市创建中探索“法德共进”常态化新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青岛市在法治城市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的规范与引导作用,探索建立“法德共进”常态化新机制,努力实现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融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共推进。

  青岛市将法治城市创建与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将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以及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科学普及周等系列法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在全市形成“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浓厚氛围。

  青岛市把法治阵地与道德宣传阵地纳入一体共同建设。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不断丰富、更新、扩展素材,使全市法治宣传内容始终与群众的德行相伴,更贴近群众日常生活。一是寓教于乐,在全市的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中添加道德文化元素,达到“举头望法、俯首视德”的宣传效果,使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和德治文化的熏陶。二是寓教于学,将法治文化基地打造成“法德学习基地”。李沧区大枣园社区法治文化基地融入本地历史名人王懿的法治、道德典故,丰富宣传内容,弘扬法德文化。莱西市由全国道德家庭模范昌德松夫妇绘制法治宣传文化墙,成为周边3所学校4000多名学生法德教育的“第二课堂”。三是寓教于行,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成“法德实践课堂”,利用现代多媒体、互联网等技术,将创新、文明、道德、法治理念融入到青少年参与式普法活动当中。

  青岛市还通过开展“法德进机关”“法德进校园”“法德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市南区、城阳区等区市以“送法进社区”“阳光城阳”法治巡回宣传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法德宣讲活动,提高了群众道德素养和法治思维模式,夯实了法德共治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9c219ceb-90a2-403e-a5ad-f70ea91b5fa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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