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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能成为继承人吗?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遗产继承是“打官司”中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亲人逝世的悲痛后,合理处置逝者生前的财产也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2023年,年迈的丁某去世,全家悲痛欲绝,没有及时将丁某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取出。之后,其家人想取钱时,却被告知丁某的户籍信息已被注销,该存折内的款项已成为丁某的遗产,其家人应该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诉讼取得法院的生效文书后,方可从银行支取存款。3月底,丁某的老伴李某在两个女儿的带领下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法院特邀调解员牛凯迪经过调查得知,丁某与李某婚后育有3女1子,长女和儿子早年去世,其中儿子无子女,长女有2子,遂向其家人表示该2子也有继承权,但李某及两个女儿却认为外孙不是继承人。

  继承虽然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遗嘱继承却并未普及。老百姓心中有朴素的继承观念,虽然男女平等继承已有初步的基础,但是外孙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许多人并不知道,认为先去世的人不能继承后去世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经过调解员耐心普法,告知丁某家人《民法典》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最终联系到2个外孙到场调解,圆满解决继承纠纷。由于李某年事已高需要这笔钱养老,其女儿及外孙主动放弃继承权,最终李某领取了这笔存款。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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