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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农的“白条条”、个体户的“金票票”,一个都不能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你要写农民,就不能只写农民,要写他们地头田间汗水溻湿后背的付出,要写他们对种了一辈子的土地的深沉热爱,要写他们坚信有耕耘,有收获,用丰收克服对饥饿的恐惧。可偏偏是这些辛勤耕耘的农民,近日却遇到了一件难事。

  基本案情

  去年九月,马某、刘某等四人稻谷丰收,收割过后便当场卖给了当地的一家生态农场,该生态农场的负责人向马某、刘某等人承诺一个月内支付货款并出具收据,而约定付款时间到期后,李某承诺给付的稻谷款一直未支付。辛苦劳作的血汗钱收不回,马某、刘某等人一怒之下将李某及生态农场起诉至息县人民法院。

  调解经过

  杨店法庭承办法官杨威受理本案后,立即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沟通中,李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因为项目经营不善,导致债台高筑,其心有余而力不足,确实无力支付货款,但对所欠货款事实无异议。考虑到个体工商户需要资金回笼,为最大限度帮助个体工商户走出经营困境,实质化解矛盾,杨威决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庭前,杨威综合双方意见,根据具体案情,为双方制定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的分析和解释下,最终该方案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时,双方当事人都喜笑颜开,并连连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这是息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个体工商户缓解因涉诉引发的经营困难的一次具体实践,也是贯彻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指导思想的一次重要体现。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农民的种粮安全,又依法保护了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跑出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杨店法庭将充分运用党建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两条线”“三层次”机制优势,将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变为服务群众的“最美零距离”。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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