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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为17个基层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34辆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兰陵县司法局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缓解基层司法所装备不足问题,方便基层司法所入村(社区)到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17个基层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34辆。

  兰陵县:为17个基层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34辆

  8月6日,兰陵县司法局举行执法执勤电动车发放仪式。活动现场,芦柞司法所、磨山司法所所长代表司法所发言,表示将以此次配发电动车为契机和新的起点,把领导的关心厚爱和支持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把规范用车作为基本要求,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

  兰陵县:为17个基层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34辆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8/45853a47-bec7-4e24-b77e-ffb1eb7463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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