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农政策法规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发布 >正文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对相关省司法厅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省司法厅文件目录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fgwj/gfxwj/202012/t20201204_5472510.htm

上一篇:省司法厅举办安徽司法行政先进事迹巡回讲述会

下一篇: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三农政策法规网 snzcfg.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5502号-1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00号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nzcfgw@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