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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等四地法院签署生态保护一致行动意见书 九龙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16日至17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四地法院第三次联席会在厦门同安召开。会议主题是“筑牢九龙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会上,参会法院、河长办及有关专家代表就加强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合作的工作举措、典型案件、经验亮点等进行了探讨交流。随后,厦门、漳州、泉州、龙岩法院协同河长办就进一步加强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签署了一致行动意见书。

  据了解,2021年,福建省人大批准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市联合提交的《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率先在全省协同立法,明确流域内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协调性。根据《决定》,四地建立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护航九龙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机制,发挥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助力九龙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环东浪漫线同安段、埭头溪节制闸等生态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埭头溪流域治理在2022年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板块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449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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